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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行既有专利,收入又很高。除开支纳税外,还有二成五到三成的利息。行商进公行的时候,需纳重价,有时付款六万磅才得做公行的行商。
公行收茶时资本分21股摊派。大商每人四股,中商有四人各三股,余各二股半,公行代英商雇用买办、账房、书记、挑夫等人。
茶市专利机构在中国方面是公行,在英国方面是东印度代理公司,即俗称洋行。
公元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法国、荷兰、丹麦、比利时、瑞典、西班牙也曾设驻广州代理公司,但英商和公行来往独多,故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广州代理公司在洋行中势力最大。
当时售外商的茶叶均在广州查验,不够标准的茶需酌量减价。英商拒绝不要的茶,公行再转卖给其他商人。茶到伦敦时再查验一次,在英国查验的报告送回广州英国东印度公司,做下年收茶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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