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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作为我国的商品出口,可以追溯到2000年前,我国与南洋诸国通商,是从西汉(公元前206年至公元25年)开始的,广州当时称为番禺,是国际贸易都会。我国的商船由此出发,曾到达现在的印度支那半岛、印度南部等地,带去黄金、茶叶等物,换回奇珍异品。
1640年荷兰商人首次将我国茶叶从广州运销欧洲,嗣后又于1673年(清康熙年间)将我国茶叶陆续运销伦敦,从此,我国茶叶成为世界商品。
到了公元1720年,中外贸易正式开始,当时中国出口的主要商品正如孙中山先生在《民主主义》中所说的:“中国出口货物除了丝之外,第二宗便是茶。”
英国先以银两购买中国茶叶。到了18世纪后期发现鸦惩能赚取高额利润,于是运来鸦片并换走大量茶叶和丝。当时广州有“十三行”(公元1702年,英国派遣“皇商”办理贸易,1704年特许增用若干华商助理商务,以应付其对中国贸易日益扩大的需要,助理华人从未超过十三人,故称为“十三行”)主要经营丝、茶销售。
当时广州设公行,名义上是料理清朝政府与英商间的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