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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草原改革。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统筹生态、生产和生活,完善和深化草原改革。生态脆弱区和禁牧区要以实行牧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为重点,逐步解决中老年牧民不愿、不能离开草原的问题。休牧轮牧区要以落实草畜平衡制度为重点,明确牧民管护草原的责任和义务。农区和半农半牧区要以确定草原属性为重点,推动实行草原承包责任制。要在规范化上下功夫,完善草原承包责任制,巩固改革成果。要建立健全草原流转机制,切实保护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加强草原监理体系建设。要紧紧围绕草原监测、执法监督、防火防灾三大核心职能,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