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福建连江县共查获70多公斤河豚鱼及制品
发布时间 2012-12-13 浏览 18702 次

  昨日,福建连江县黄岐工商所执法人员在苔菉镇某海鲜品店检查时,查获45斤未售出的河豚鱼鱼干,并当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据悉,连江今年共查获70多公斤河豚鱼及制品。

  当日,工商执法人员在开展水产品市场执法时,在苔菉镇某海鲜品店内发现经营者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河豚鱼鱼干,经称重有45斤。执法人员当场查扣这些河豚鱼鱼干,并对经营者予以批评教育。

  据了解,河豚鱼虽然肉味鲜美,但却含有剧毒,河豚鱼所含的毒素主要聚焦在内脏、血液、鳃等处,并且毒素很稳定,一般加热烧煮都不容易解毒,这样,人食用河豚鱼后很容易中毒。国家《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也规定,严禁出售河豚鱼及其制品。

  今年以来,连江县工商局加大对集贸市场水产品摊位及海鲜品店检查力度,严查销售河豚鱼及制品的违法行为,并取得积极成效。今年10月17日,连江马鼻工商所执法人员马鼻中心市场内3家水产品摊位查获23公斤河豚鱼。今年11月12日,连江敖江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凤尾农贸市场查获25公斤未售出的河豚鱼。

  连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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