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食品安全]谁来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者?
发布时间 2011-06-16 浏览 19381 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保障食品的绝对安全,管住食品的生产、流通、经营者是关键。在这一过程中,不仅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检测,也要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记者近日在随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各地检查食品安全时了解到,各地正积极从源头开始,逐步完善对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努力保障食品安全。

政府监管把住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两头”

全国13亿多人口每天消耗200万吨粮食、蔬菜、肉类等食品,共有食品生产企业40多万家、食品经营主体323万家、餐饮单位210万家、农牧渔民2亿多户,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更是数量巨大。而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是近年来各地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之一。

在陕西省,早在2007年底,就发布了《关于在全省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以“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对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建立了市场准入属地管理、分类检验查验、产地准出、市场自检、结果公示、不合格农产品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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