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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土地并不是促进公平、提高效率的最佳选择
首先,调地不能解决公平问题。人地矛盾是动态的、相对的,永远也不可能达到绝对平衡,今天调整平衡了,明天又不平衡,没有尽头。调整土地只能实现短暂的起点公平,不可能实现结果公平。人地矛盾不能通过调地解决、也解决不了。
其次,调整土地难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人多地少、人均承包耕地不平衡、人均承包耕地日益减少将客观地历史地长期存在。调整土地从总体上说会导致土地的细碎化,影响农民对土地的长期投入和生产决策。不少基层干部群众反映,考虑到工作量、工作难度、可能引发或暴露的问题,大调整是不现实的,也没有必要,因为它直接影响农户生产决策和投入,即使要调整,也只能是小调整。但发生过小调整地方的干部群众反映,小调整的意义不大,原因在于,每户承包地块较多,土地调整时,调出土地的农户通常将不同等级的地块各退出一部分,造成调入户的地块太多、太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