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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月饼包装执行强制性标准后,饮料酒、糕点、化妆品、保健食品、茶叶、粮食等6类商品的过度包装问题也有望在短期内得到改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下称《通则》)已经通过国家标准审查委员会的审定,并上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将由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审批、编号后发布实施。
多年来我国商品过度包装的问题十分严重,标准缺失是商品过度包装现象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通则》提出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基本要求、限量要求和计算方法。其中,对饮料酒、糕点(月饼除外)、化妆品、保健食品、茶叶、粮食等6类商品包装的限量要求属强制性条款。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相关负责人解释说,《通则》适用国内所有商品,但不包括出口商品。
5类商品 内包装不得超过3层
《通则》对包装的层数和空隙率作了强制规定。包装层数是完全包裹产品的包装的层数,不包括直接与产品接触的初始包装。《通则》规定,饮料酒、糕点、化妆品、保健食品、茶叶的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粮食的包装层数不得超过2层。
包装空隙率是商品销售包装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