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
发布时间 2009-09-06 浏览 21302 次

为提高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近日,浙江省舟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舟食安委[2009]3号),从五大方面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进一步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将水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全市社会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各级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实事项目,纳入平安县(区)、新型渔农村建设等各项考核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基础建设投入。

二是进一步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强化水产品源头环节监管,重点抓好水产品水域环境、投料用药、鱼药残留等规范问题;强化水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全面推进小企业小作坊整治和规范;强化水产品流通和餐饮环节监管,加强针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整治。加强部门间配合,实现信息共享,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三是进一步推进水产品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和深化水产养殖和水产种苗繁育单位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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