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网格化”管理散户用药
发布时间 2009-08-27 浏览 21716 次

  8月17日,上海市农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县农委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完善市、区县、乡镇、村级、村民小组五级蔬菜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实现“网格化”管理蔬菜种植散户安全使用农药,确保地产蔬菜农药残留不超标、上市蔬菜质量安全。

  通知要求,该市主要蔬菜产区的乡镇要配备蔬菜安全监管专管员和检测员,行政村级配备协管员,负责抽样、指导、检测监督等工作。村民小组长负责本村民小组的蔬菜质量安全监管。蔬菜种植散户承包经营土地必须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租赁协议,行政村要与蔬菜种植散户全面签订上市蔬菜质量安全承诺书。协议书和承诺书须在乡镇存档备案。

  同时,积极引导蔬菜种植散户参加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提高蔬菜生产组织化程度。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对农药使用做到统一采购、统一供应,确保安全使用农药。蔬菜种植散户比较多、暂未组建合作社的地区要依托村级服务组织,做到农药统一采购、统一供应。

  上海市农委会同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和协调种植散户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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