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9日,人民大会堂,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0票反对通过,废止了1958年6月3日颁布、实施了近5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
史载,农业税始于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实施至今。温家宝总理说,在全国彻底取消农业税,“标志着在我国实行了长达2600年的这个古老税种从此退出历史舞台,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