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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琼东、乐会县(琼海市前身)开始进行土地改革准备工作,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1954年春,开始推行组织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工作。1955年冬,将初级社转高级社。到1956年冬基本完成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8年9月21日,全县280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建立了8个人民公社,实现了人民公社化。
1979年6月,琼海开始试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至1982年,全县有2724个生产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占97%。199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733元,相当于1980年的10倍。
1990年2月1日,在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琼海县荣获农业部授予的粮食丰收奖。3月12日,琼海县被国家林业部授予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单位称号,获得“达到平原绿化标准”,成为海南省第一个实现平原绿化的达标县。
1996年1月16至17日,全国水稻生产会议在琼海市召开。与会代表到大路洋参观水稻抛秧技术和农业机械化作业现场表演。
1998年7月底,琼海市全面完成第二轮农村土地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