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描述: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3日 至 2021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zfcg.czj.ningde.gov.cn/350900/notice/e8d2cd51915e4c338dc1c6ee2f02b127/ea05cb9cf2a041868f5ddaa535547672/
方式:网上报名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周宁县仙风大道周宁武夷龙腾世纪对面龙腾湖边上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周宁县仙风大道周宁武夷龙腾世纪对面龙腾湖边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国网未有链接所以同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链接,特此推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周宁县茶业管理局
地址:周宁县浦源镇鲤鱼溪南路69号旅游集散中心5号楼
联系方式:李先生 15759327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0593-2835369、18084794588
联系方式:方建莲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建莲黄女士
电 话: 0593-2835369、18084794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