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QS”规定限制
2007年1月1日起,国家质监部门规定茶叶产品必须加贴“QS”(产品质量)标志。然而,菊花茶、大麦茶、苦丁茶、绞股蓝茶等代用茶并不受此规定限制。因此,目前的代用茶生产者大多以没有具体标准为由,对代用茶质量和卫生标准也没有相应要求。不在“QS”认证范围的代用茶,似乎脱离了监督的“法眼”,记者在走访超市和部分茶市场时发现,市场上销售的此类代用茶基本为散装,部分商家散放在玻璃箱中,有的甚至摊放在金属盘子里,很多消费者直接用手挑选放在盘子中的各种鲜花类代用茶,卫生状况不容乐观。而超市里面各种分装好的代用茶,也只是商场方自行包装,并简单地在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和包装时间,关于卫生标准、保质期等信息一概没有。
茶叶协会相关人士介绍说,目前很多茶商都只是在生产茶叶的同时“顺带”生产销售一小部分的代用茶,很少有大的厂家专门生产代用茶的。目前市场的代用茶多为一些散户在生产销售,加上市场进入门槛低,因此“质量也就很难保证”。
首部“标准”剑指代用茶卫生
记者了解到,北京首部《代用茶卫生要求》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今年2月1日起已经开始实施。《标准》首次针对代用茶中的有害物质限量和微生物指标作出强制规定,比如铅、汞、黄曲霉毒素B1、六六六总量等首次成为代用茶的强制检验项目,并规定了详细的限量标准。还明确代用茶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等3种病菌,大肠杆菌和菌落总数也有严格限量。在检验时,凡霉变、虫蛀、有异味等有任一项未达标即不合格。
业内人士认为,《标准》虽然只是北京市地方标准,但是它的积极意义在于唤起人们对代用茶卫生状况的关注,弥补了对这类产品监管的空白区,可以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也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为目前本地尚未出台类似标准,在选用代用茶时,市民应该慎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