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个别农药生产企业变换手法、违规生产高毒农药,再加上有关部门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也使得高毒农药禁而难止。
“其实这些农药的主要成分就是甲胺磷,不过厂家为了规避国家政策,变换了一下名称,换了一种方式还在销售。”在该市场9栋一家农药经销店,店主拿出一堆农药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
记者记下了其中一些生产厂家名称和农药名称:深圳金丰源作物科学有限公司生产的甲维甲胺磷;厦门神农生物科学有限公司总经销、河南省原阳县第一农药厂生产的高氯辛硫磷等。
多头管理权责不明
“高毒农药禁而不止,除了市场有需求外,根本原因还是管理体制不顺,企业一直有生产。”武汉武大绿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尹宜农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按照现行法规,国家对农药生产、经营实行的是“三证”管理制度,即农药登记制度、农药生产许可制度和农药品质标准制度,涉及农业、工业和信息化、质检等多个管理部门。
“由于这些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明,造成各部门积极发证,却疏于监管。”尹宜农告诉记者,我国现有的《农药管理条例》仅规定了农业部负责全国的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但工信、环保、工商、质检等部门都从不同角度参与农药管理,而相关责权并不明确。
以海南豇豆事件为例,事件发生后,曾有媒体记者赴海南进行了调查采访,发现海南市场上销售的水胺硫磷、甲胺磷等高毒农药,多来自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的一家农药生产企业。
据记者了解,湖北沙隆达是国家为保证出口和防止重大病虫害发生时的应急需要,予以保留的甲胺磷和甲基对硫磷生产企业。按照规定,只有重大病虫害发生,国家认为有需要使用高毒农药时,才允许组织生产。
然而,就是这样一家被允许保留生产高毒甲胺磷和甲基对硫磷的企业,不但将高毒农药大量销往国内多地市场,还通过广东、广西两地转售到海南。事发后,却未曾见有关部门对此进行追究。
“各个部门都从各自的职能和利益考虑,有利益时都来争,要担责时则互相扯皮,从而造成‘谁都管,谁都不管’的尴尬局面。”上述农药生产企业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这才是当前中国农药市场乱象丛生的根本原因所在。”
他们认为,如果不改变目前“这个部门管登记,那个部门管生产;你管市场,他管销售”的现行农药管理体制,高毒农药就会在管理的缝隙中屡禁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