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增产途径
改善灌溉,推广良种和先进技术等
针对目前我国粮食生产存在的主要制约因素,《规划》着眼于我国粮食增产潜力,从6个方面提出了未来增产的主要途径。
根据我国农业区划特点、生产技术条件和增产潜力等因素,《规划》将全国粮食生产区划分为核心区、非主产区产粮大县、后备区和其它地区四类地区。粮食生产核心区是从13个粮食主产省(区)选出的680个粮食生产大县(市、区、场),功能定位是提高商品粮调出能力;非主产区产粮大县是从11个非粮食主产省(区)选出的120个粮食生产大县,功能定位是提高区域自给能力;后备区是吉林等省区的部分适宜地区,功能定位是加强国家粮食战略储备。根据不同区域的特点,《规划》分别提出了相应的建设任务。
9个长效机制
保护耕地,加快科技进步,深化改革等
《规划》提出了促进粮食生产的9个长效机制:一是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明确中央和地方粮食安全责任;二是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稳步推进土地规模经营;三是严格耕地资源保护,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四是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五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完善建管机制;六是扩大财政补贴规模,完善奖补政策;七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流通体系;八是加强粮食市场宏观调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九是引导粮食生产和消费,促进粮食品种结构平衡。
这位负责人重点强调了三点:一是切实保护好耕地,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这是粮食增产的基础;二是加快科技进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单产水平和抗灾能力,这是粮食增产的主要途径;三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探索建立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的利益联结机制,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整合粮食产能建设资金并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管机制,这是粮食增产的体制保障。
4项落实举措
每隔4年对各省区市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一次
《规划》明确了有关部门、各级政府的工作职责。一是承担建设任务的省区市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的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协调规划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要制定本地区的实施规划,将增产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和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完成粮食增产任务。二是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加大支持力度。要按照规划要求将现有资金向粮食核心区和非主产区产粮大县倾斜。三是加强规划实施和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四是开展规划实施的阶段性评估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每隔4年对各省区市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一次,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完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