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发展乡镇企业、建设小城镇与吸纳农村劳动力之间有着很强的连带、依附关系,乡镇企业的集中布局发展带动小城镇的成长、发育,小城镇的完善为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而乡镇企业的发展、小城镇的完善又带动吸纳大量农村劳动力,从而形成一种良性互动发展机制。
三、实施就近转移的促进因素
(一)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增加农村公共品供给
目前,不少农村劳动力不愿意留在农村、小城镇发展,不仅仅是由于农村、小城镇的工资收入水平低,更主要的是他们追求和向往大城市中的精彩生活。长期以来我国选择了“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发展道路,国家对城市建设的财政转移支持远高于农村,致使无论是教育、医疗、社会保障还是公共基础设施、交通、文化、人民生活水平等各方面,城市和农村都不可同日而语。城市成为现代文明的中心和现代生活方式的代表,而广大农村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则异常落后。“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城市各方面的优越性,自然成为吸引农村劳动力的巨大拉力。因此,要想吸引劳动力就近转移,必须彻底改变城乡发展极不平衡的现状,尽可能地缩小城乡差距,尤其是公共产品和基础设施的差距,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农村吸引力。为此,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统筹规划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大力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抓好基本农田改造、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加大乡村道路、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安全用水、环境卫生、农贸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健全、完善农村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真正做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让农民享受到平等的“国民待遇”。
(二)积极营造良好的回乡创业环境
由于经济危机的原因,大量原本在城市打工的农村劳动力被迫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他们中间很多人凭借在外面的闯荡、历练,积累了大量的技术、管理经验,有着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具备了自己创业的条件和可能。因此,各地方政府应当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宽松的创业环境,对于回乡创业者,要给予土地、税收等方面的政策优惠,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要积极改善融资环境,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改革信贷制度,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难题;要树立小政府大服务的意识,强化市场、技术信息的服务职能,为创业者提供各种便捷服务。回乡创业者创办企业的繁荣发展,不仅能很好地留住一部分“回流”的人才,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而且,也能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有效的载体。
(三)大力提升农村人力资本水平
无论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还是促进乡镇企业发展、实现劳动力稳定和持续就地转移,都需要较高的农村劳动力素质。能否有效提升农村人力资本水平,已经成为能否真正将农村巨大的人口负担转化为宝贵的人力资源的关键。因此,应进一步做好提升农村人力资本水平的工作,以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的顺利、有效就近转移。
首先,要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扭转目前农村基础教育与城市差距不断拉大的趋势,改变农村教育的弱势地位,这是提高农民自身素质的治本之措,关系到农村劳动力持续、稳定转移的大局,必须放在全局性的战略高度加以对待。目前要重点做好改善农村教育教学环境、优化农村教育基础设施、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实力和水平、保障农村教育必要的资金投入等基础性工作,以切实推进农村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
其次,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做好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这对于迅速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水平、增强岗位适应性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各种职业技术学校的支援和扶持力度,增加财政投入,搞好职校的各种软、硬件设施建设。要严格按照“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原则,根据变化着的实际,动态设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方向,增强培训的针对性、适应性、效果性。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充分应用现代科技,提高培训效率。政府应主动承担教育经费和部分培训费用,把农村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保证农村人口享有与城镇人口同等的教育权利。
(四)努力创造促使农村劳动力持续、有效转移的大环境
第一,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农民之间土地流转行为。一方面,允许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为农民提供了有效的土地退出机制,能促使部分农民摆脱土地束缚向非农领域转移;另一方面,土地经营权的集中,也有利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农业整体效益。第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养老、失业等市场风险是转移出去的农民所必须要面对的,仅靠农民现有的收入是很难承受这些市场风险的,因此,应当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转移出去的劳动力提供有效庇护。要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逐步构筑起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