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捐输频仍。所谓捐输,表面上是商人自愿捐输,实际上是政府摊派。如乾隆二十四年(1759),伊犁屯田,河东盐商和长芦盐商捐输银20万两,以备屯饷;乾隆二十五年(1760),乾隆皇帝要驾临五台山,河东商众敬输银30万两;乾隆三十八年(1773)金川用兵,太原等府州捐输运本银 110万两;乾隆五十一年(1780)乾隆皇帝巡幸五台,河东商人情殷报效银20万两;乾隆五十三年(1788)镇压台湾林爽文起义,河东盐商和长芦盐商捐输银50万两;乾隆五十七年(1792)后藏用兵,河东盐商和长芦盐商捐输银50万两;嘉庆年间川楚用兵,河东盐商和长芦盐商捐输银一百万两。嘉庆五年(1800)山西捐输有一县派至十万两,勒限催交,其未能措交者,即行掌责,甚至锁闭班房,名曰“黑窑”。山西巡抚伯麟说山西现已捐输一百四五十万,约可得银200万两。但伯麟的这种“勒限催交”,就连嘉庆帝也担心“因此激成事端”。《清仁宗实录》卷11载:嘉庆时“晋省摊捐款项繁多,……统计每年摊捐银八万二千多两”。《清仁宗实录》卷11,嘉庆二十五年十月戊戌)咸丰初,管理户部事务祁隽藻上奏称:“自咸丰二年二月起,截止三年正月止……绅商土民捐输银数,则山西、陕西、四川三省为最多。山西共计捐银一百五十九万九千三百余两。”(清档军机处录副,管理户部事务祁隽藻《为遵旨报上捐输情形奏折》。《明清晋商资料选编》,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出版)山西商民捐银占全国捐银的37%。为全国各省捐输之首。同治三年(1864),又因新疆用兵,筹饷艰,解运难,山陕商人之资聚迪化州城,资财已经一空,但清政府仍不放过,以山陕商人在伊犁、喀什噶尔、古城等处皆设铺户为由,又令山陕商贾将上述地方商资兑充军饷。清人徐继畲说:“晋省前后捐输已至五六次,数愈千万。”(徐继畲《松龛全集》文集卷三《复阳曲三绅士书》)不难看出,捐输之频,数额之大,已为山西商民之沉重负担。下面是部分山西商民捐输情况
三、其他勒索。封建官吏视商人为“可啖之物”,千方百计搜刮商人。如乾隆初河东盐政白起图,在任期间“或贿买引窝,或吓诈银两,或滥差扰累,或纵役需索,以致强荐长随,收受礼物”,对商人进行种种盘剥勒索,白自从到任后,不仅“商人所送礼物,无不全收”,且每遇商人登门,家人竟强索“门包银”,“家人门包,非八两、十两、十二两,肯不传奏”。(清档喀尔吉善《为奏闻事》乾隆六年十一月十一日)乾隆三十二年(1767)达色任河东盐政后,即与河东运使吴运从、运城知县吴兆观“彼此串通”,在盐池搜刮盐商的银两。因河东池盐累累欠产,盐商纷纷告退,清政府又举报富户充商,富户皆视为畏途,达色乘机勒索。商人郭恩顺、郭丰泰、祁斯清为求告免充商,达色令出银4000两。后来郭等三家出银1040两,又买“玉达摩、玉鳖”二件贿达色,才得以免充。(清档四达、彰宝《为遵旨严审定拟具奏事》乾降三十三年一日二十九日)清末祁县渠兴周、平遥县尹二少,都是当地著名富商,金永任山西巡按使时,图谋其资产,金永爪牙于景福便诬指渠、尹有不法阴谋,将二户财产全部没收,金、于二人中饱私囊。以致“三晋富民吝于财而怕‘”,成“牢不可破之风气”。(徐继畲《松龛全集》文集卷三《复阳曲三绅士书》)
其四,近代交通发展后贸易路线改变的影响。道光二十五年(1845)以后,资本主义国家的一些轮船公司在中国先后开辟了若干航线,沙俄对华贸易也由陆路改为天津、大连、海参崴的海上运输,这就改变了中国旧有的物资运输路线。山西作为对俄、欧贸易要冲的商路逐步改变,山西商人所占有的地理优势也逐渐失去。中东铁路、京绥铁路等线路的开通,对山西商人旧有的经营商路又是一次打击。早在清光绪十六年(1890)沙俄就准备着手建西伯利亚铁路,以适应向中国扩张的需要。甲午中日战争期间,俄国的西伯利亚铁路已修到贝加尔。光绪二十二年(1896),李鸿章在彼得堡与俄政府达成秘密协议,允许俄国建西伯利亚到海参崴的铁路,即中东铁路。光绪二十九年(1903)七月,该线通车。俄商利用海上运输和中东铁路运贩商品,使山西商人利用驼、马、车走蒙古大漠的商路大受影响。京绥铁路未通前,从北京到塞外的商品贩运,皆为晋商控制,但京绥铁路通车后,这一局面已大为改变。过去长芦盐运销河南等地,河南等地粮食运销天津,皆靠河运。但京汉铁路通车后,原来的河运、陆运商道又走向了衰落。山西临县碛口镇,西临黄河,隔河是陕西,这里河面宽,水流缓,便于停船,从乾隆时始,山陕两地客商便在碛口经商,贸易十分繁盛,清末碛口有商号三百多家,有“拉不完的碛口”之说。但是后来由于近代公路交通的发展,这里的水路作用渐趋衰落,碛口的繁荣已成过去。由上可见,近代交通业的发展,改变了货物运输路线,以致山西商人失去了旧有商路上的营业市场。
明清晋商衰落自身、内在的原因,主要有四:
首先,明清晋商是封建统治阶级的附庸。如前所述,明初晋商藉明朝统治者为北方边镇筹集军饷而崛起,入清后又充当皇商而获得商业特权,清季又因为清政府代垫和汇兑军协饷等而执金融界牛耳。一言以蔽之,明清山西商人始终靠结托封建政府,为封建政府服务而兴盛。但当封建政府走向衰亡时,山西商人也必然祸及自身。如志成信票号,庚子事变后,曾将资本运往南省放贷,但辛亥革命中运往南省资金大多散失。而清廷提银刻不容缓,结果账面上有应收银 400万两,有应付银 200万两,但实际上已无法周转,被迫倒闭。民国初年,债权人大多在山西太谷、平遥、祁县坐索欠款,财东因票号损失惨重,已无力偿还,只能卖房卖地,甚至逃匿他乡,有的还沦为乞丐。
其次,“以末致富,以本守之”的传统观念,束缚了晋商的发展。晋商资本流向土地,在明代已屡见不鲜。入清后,晋商购置土地者很是普遍。有民谣称:“山西人大褥套,发财还家盖房置地养老少”。此谓“大褥套”是指形同褥子的布套,也可搭在牲口背上供人骑坐。这句民谣反映了晋商外出经商致富后还家盖房置地养老少的传统观念,在这一传统观念支配下,其商业资本是不利于向近代资本发展的。
再次,墨守陈规,思想保守。如前所述,随着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旧有的商业模式已被打破,加快改革,适应潮流,是求得自身发展的途径。但是由于晋商中一些有势力的财东和总经理思想顽固,墨守陈规,以致四次失去票号改革机会,晋商终于失去昔日光辉。
复次,近代企业的投资见效周期过长。20世纪初,晋商中一些有识之士以高度热情投资民族资本近代工业,但由于当时保矿运动的影响,其资本主要投入了投资额大、见效周期长、管理要求高、并受运输条件制约的煤矿业,而不是投资少、周转快、利润高的棉纺、面粉、卷烟等轻纺工业,致使资金大量积压,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