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射法”或者“见钱法”,宋朝的茶叶专卖制度
发布时间 2009-07-01 浏览 21671 次
,新派失势被流放到海南岛,“见钱法” 就变成“三说法”;旧派失势被流放到海南岛,“三说法” 就变成了“见钱法”最后新派获胜,茶和边防终于割断了瓜葛。

  老问题刚解决,新问题又出现了,统计数据表明,茶叶产量不断递减,只及过去产量的50%。倒不是说茶农不种茶了,而是他们把茶叶偷偷卖给了走私犯。对于走私,政府一向是很有打击力度的。但是厚利之下、必有勇夫,政府防不胜防。随着茶产量的锐减,政府收入不断减少,而经常性的行政支出依然如故。于是有识之士就提出干脆取消专卖制度,对于茶就如同普通货物一样征税。

  后来政府下令取消专卖,实行通商。通商实施以后,茶如同普通货物一样纳税,分为“过税” 和“住税”,每斤若干文。但是有一点很不合理,无论高档茶还是低档茶交纳的钱都是一样的。尽管如此,政府不与民争利总是好事。事实上,通商以后政府收入还高于以往,同时又裁撤了许多机构,更节约了负担,对于老百姓来说,现在可以喝价廉物美的茶,自然更是大好事。

  几十年以后,蔡京执政,又开始打茶叶的主意。崇宁四年(1105年),蔡京开始推行“茶引制度”。这个“茶引”制度纯粹是一种许可证制度,简便易行,既增加了收入,又省却了诸多机构。以后南宋、明清都沿用这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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