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茶颁证标准
发布时间 2009-06-18 浏览 35845 次
量和等级划分执行国家有关茶叶标准或企业标准。

  5.3.2 有机茶园和常规茶叶鲜叶原料不得混合加工, 如果一个茶叶加工厂既要承担有机茶加工,又要承担常规茶加工,必须错开加工日期,原则上两种,加工不得在同一天进行。

  5.3.3 加工工艺流程要合理,根据各茶类(包括深加工)产品的企业标准, 按原料的级别,和不同的加工技术,保证有机茶产品质量。在加工过程中只能是以物理的方法处理允许自然发酵。

  5.3.4 禁止使用任何人工合成的食品添加剂、维生素和其它添加物。 可以使用以有机方式种植的天然的茉莉鲜花等。

  5.3.5 有机茶深加式用水的水质,必须达到GB5749-199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5.3.6 有机茶加工产品加工后的副产品如茎梗、茶灰或深加工的残渣等, 经堆制后作茶园肥料。

  5.4 批号系统Lot numbers

  5.4.1 为了保证有机茶的品质和可追溯性,每次加工的有机茶都需编以批号。 其编号方法如下:单位名称缩写(字母) 地块号 年 份 月份 生产批次W F 01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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