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涤方
涤方:以贮洗涤之余。用楸木合之,制如水方,受八升。
滓方
滓方:以集诸滓,制如涤方,处五升。
巾
巾:以絁布为之。长二尺,作二枚,互用之,以洁诸器。
具列
具列:或作床,或作架。或纯木、纯竹而制之;或木或竹……,黄黑可扃而漆者。长三尺,阔二尺,高六寸。具列者,悉敛诸器物,悉以陈列也。
都篮
都篮:以悉设诸器而名之,以竹蔑,内作三角方眼,外以双蔑阔者经之,以单蔑纤者缚之,递压双经,作方眼,使玲成。高一尺五寸,底阔一尺,高二寸,长二尺四寸,阔二尺。
五之煮
凡炙茶,慎勿于风烬间炙,熛焰如钻,使凉炎不均。特以逼火,屡其翻正,候炮出培塿状蟆背,然后去火五寸。卷而舒,则本其始,又炙之。若火干者,以气熟止;日干者,以柔止。
其始,若茶之至嫩者,蒸罢热捣,叶烂而芽笋存焉。假以力者,持千钧杵亦不之烂,如漆科珠,壮士接之,不能驻其指。及就,则似无穰骨也。炙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