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茶叶进出口检验与标准
发布时间 2009-06-04 浏览 37286 次
、放射物污染、黄曲霉毒素及数量、重量等。出具的证书有:品质证、数量证、重量证、卫生证、农残证、无黄曲霉毒素证、无放射物污染证、包装证、分析证等。世界著名的SGS、OMIC、JIC等公证机构都与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CCIC)达成协议,从中国出口到通商国家的茶叶,必须凭这些机构的证书结汇由CCIC检验并代签他们的证书。

中国在1931年建立第一个出口茶叶检验标准后,于1934年,1936年,1937年经过三次修订,使茶叶品质、着色、水分、灰分、粉末、包装等项的检验标准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1952年、1955年、1962年和1981年进行了四次修订。1981年修订后的标准号为:WMB48-81《茶叶》。其内容包括:(1)茶叶品质规格;(2)茶叶包装;(3)茶叶检验方法。同时配套制定了《出口茶叶取样和检验暂行技术规程》。茶叶品质规格把出口茶叶分为红茶绿茶、乌龙茶、花茶白茶、压制茶等六类共81个花色等级。其感官品质规定:(1)各茶或出口合同规定的成交样茶。并附有品质特征表;(2)各类各级茶叶必须品质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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