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专业合作组织,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
加大对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扶持与培育力度,积极稳妥地引导和发展对在区域范围内,特别是跨地区并具有较大影响的协会、茶叶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产销联合体。要在培育龙头企业、加快茶厂环境与设备改造优化布局的同时,加快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指导与加强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规范化运作,制度化管理。充分发挥其在重点区域大生产中实施标准化生产与管理,确保产品安全卫生,连接市场、企业和农户的桥梁作用,培育联合优势,扩大生产规模,完善服务功能,推动集约经营,确立产业地位,提高整体效益,促进形成“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农户”的农工贸一体化经营新机制,促使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从分散的小农经济向法人农户经济转变,提高茶产业整体竞争力。
(四)加快标准化进程,全面提高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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