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毒农药缘何禁而不止
发布时间 2010-08-26 浏览 21267 次
业、工业和信息化、质检等多个管理部门。

  “由于这些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明,造成各部门积极发证,却疏于监管。”尹宜农告诉记者,我国现有的《农药管理条例》仅规定了农业部负责全国的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但工信、环保、工商、质检等部门都从不同角度参与农药管理,而相关责权并不明确。

  以海南豇豆事件为例,事件发生后,曾有媒体记者赴海南进行了调查采访,发现海南市场上销售的水胺硫磷、甲胺磷等高毒农药,多来自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的一家农药生产企业。

  据记者了解,湖北沙隆达是国家为保证出口和防止重大病虫害发生时的应急需要,予以保留的甲胺磷和甲基对硫磷生产企业。按照规定,只有重大病虫害发生,国家认为有需要使用高毒农药时,才允许组织生产。

  然而,就是这样一家被允许保留生产高毒甲胺磷和甲基对硫磷的企业,不但将高毒农药大量销往国内多地市场,还通过广东、广西两地转售到海南。事发后,却未曾见有关部门对此进行追究。

  “各个部门都从各自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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