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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联合下发《做好2009年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在湖北、四川、安徽、江苏、湖南、河南、贵州、江西、青海、陕西、浙江、甘肃、重庆、内蒙古、云南、新疆、西藏等17个油菜产区确定油菜籽托市收购价格为每市斤1.85元。其中,冬播油菜产区托市收购期限为2009年6月1日~9月底;春播油菜产区为2009年9月1日~12月底。同时规定为调动加工企业入市收购油菜籽的积极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