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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家持续推行粮食收购最低价政策。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十分明确作出了2009年加大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购买农机具补贴、良种补贴力度,大幅度提高2009年粮食最低收购价的决定,有效稳定了农产品市场价格。
5月19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联合下发《200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继续在小麦主产区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同时提高收购价格,以2009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