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犬只免疫工作。严格执行农业部《狂犬病防制技术规范》和《四川省狂犬病预防控控制条例》,认真做好狂犬病免疫工作,确保农村犬只免疫密度达90%以上,农村疫区和城市犬只免疫密度达95%以上。
八、加强督查。市督查办及畜牧部门要对各乡镇(街道)在国庆期间的动物防疫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督查指导,对工作不到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限整改,对措施不力,工作未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