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09-08-27 浏览 33636 次
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其中:武钢集团持有的包括鄂钢公司77.6%的股权、粉末冶金100%的股权、科研类实物资产,武钢矿业所有的座落于鄂城区新庙工业园的球团生产设施等均采用成本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冶金渣利用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2、重要假设

  (1)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行业政策及监管措施将不会有重大改变;

  (2)企业所在地的政治、经济环境将不会有重大改变。

  3、评估结果

  (1)武钢集团部分主业相关资产评估结果

  根据北京京都出具的《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拟出售部分主业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京都评报字(2009)第030号),在评估基准日武钢集团拟出售资产的净资产账面值 488,920.33 万元,评估值 628,928.62万元,增值 140,008.29万元,增值率 28.64%。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4,133.58 14,24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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