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茗香记事
下一主题:茶与礼俗
我国古代用茶作祭,一般有这样三种形式:在茶碗、茶盏中注以茶水;不煮泡只放以干茶;不放茶,只置茶壶、茶盅作象征。但也有例外者,如明徐献忠《吴兴掌故集》载:“我朝太祖皇帝喜顾渚茶,今定制,岁贡奉三十二斤,清明年(前)二日,县官亲诣采造,进南京奉先殿焚香而已。”在宜兴的县志中,也有类似的记载。这就是说,在明永乐迁都北京以后,宜兴、长兴除向北京进贡芽茶以外,还要在清明前二日,各贡几十斤茶叶供奉先殿祭祖焚化;祭茶采用焚烧的特殊形式。
我国许多兄弟民族,也有以茶为祭品的习惯。如云南西双版纳的布朗族,50年代以前,他们虽然受傣族文化影响信仰小乘佛教,但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等原始宗教的信仰和祭祀活动,仍要超过佛事活动。布朗人的自然崇拜,以崇拜神鬼精灵最为突出,他们认为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山林河路,村寨房屋,生老病死,庄稼畜禽,无不都是由神鬼主宰的。据约略统计,他们平时祭奠的鬼名有80多种。至于农业的祭祀活动,更是频繁,从烧山开地一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