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由于本地缺乏合适的茶叶品类,一些出口商不符合某些细分市场的要求,这对品牌的增长具有负面影响。在大多数市场上,原产地茶叶的重要性正在逐渐淘汰品牌的实力。
六、根据斯茶叶理事会1981年的有关条例规定,准予进口以增加附加值而进行再出口的碎红茶、绿茶和特色茶,这提高了袋装和其他消费品包装茶叶出口的价值,其离岸价格远高于其他类别的茶叶价格。事实上,此举有助于提高本地生产的碎红茶和绿茶的价格。值得注意的是,1981至1995年的14年时间里,允许进口以增加附加值而再出口的传统茶叶对本地茶商并没有产生不利影响。政府应考虑将此举也应用于一些选定的传统茶叶等级,直至做出茶叶进口自由化的长期决定。可以设计一个方案,以确保茶叶进口不会影响到当地茶叶的需求。
七、对于茶叶生产商/制造商的保护并不会使其真正具有竞争力。在保护环境下,一些生产商可能不会努力提高茶叶品质、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管理效率。他们将继续依赖政府的保护和补贴,这将会是整个经济的负担。
八、由于当前的政策限制,一些国际和本土茶叶品牌已迁出斯里兰卡,这使得斯失去了大量的外汇收入、资本投资和就业机会。在现行体制下,会有更多的斯茶叶品牌考虑将其运营迁到迪拜之类的其他地方。德国和迪拜采取的自由贸易政策有助于这些国家在不产茶的情况下占据世界茶叶出口的大量份额。
九、由于在现行制度下,斯无法向埃及、巴基斯坦等市场提供有价格竞争力的茶叶,斯想要重新获得这些已失去的市场份额将不会取得成功。
十、斯在有竞争力的价格水平上没有适当的茶叶组合,因此不可能将其业务拓展到更安全的欧洲和美国市场。这些国家的零售业务由大卖场/超市控制,零售价格在6-12个月都维持不变。斯高额的生产成本使得斯茶叶品牌不能进入由超市主导的大众市场。
十一、如果允许茶叶进口自由化,包括银行、保险、仓储和运输等在内的服务业可能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然而,由于茶叶进口不自由,该机会不可能实现。
十二、斯每年出口的茶叶中,只有不到10%的是“纯锡兰茶”概念的茶叶品牌,且其出口量基本未有增长。这些茶叶品牌并不能推动茶业实现预期的增长。事实上,单一原产地茶的全球市场份额微不足道,也不大可能会增加。
十三、由于产量不足、缺乏符合许多国际市场的适当的茶叶组合,斯茶业增长受到限制,将不可能实现2020年设定的茶叶出口收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