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分级考核,提高实验室建设水平和检测诊断能力。二是落实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明确要求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兽医实验室和兽医生物制品企业动物病原微生物管理工作。各地积极落实动物病原微生物监管责任制,层层签订生物安全责任书,切实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三是强化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先后组织派出18个督查组46人次赴有关省份的兽医实验室和兽用生物制品企业开展生物安全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不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四是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先后组织举办三次兽医实验室知识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实验人员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