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便说一句,有人总是算人民公社体制下饿死了多少人(这个问题左派朋友已经论述的很多了),以此证明单干体制的“优越性”。那么是否也应该算一算单干体制下,合作医疗瓦解无钱看病,病死的人有多少?是否也应该算一算单干体制下,滥用化肥、农药、激素生产的垃圾食品,害死的人有多少?是否也应该算一算单干体制下,涌入大城市流浪乞讨,奄奄待毙的人有多少?是否也应该算一算单干体制下,由于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像邓玉娇一样被侮辱与被损害,生不如死的人有多少?
五、农村发展的出路
在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日益严重的形势下,近几年党中央注重解决“三农问题”,提出了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城乡差别仍在扩大。
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必须首先统一思想。单干体制是农民涌入大城市导致农村凋敝和城市贫民窟化,形成了严重的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的病根所在,今天仍然有人抱着小岗村这面破旗子不放,这不可能解决“三农问题”。应该明确,“小岗模式”的单干体制根本不是改革,而是复辟倒退。中国的人民公社体制存不存在问题,需不需要改革?当然存在问题,需要改革,但是改革应该是解决问题,把人民公社集体经济搞得更好,怎么能像小岗村这样分田单干,把集体经济搞垮呢?中国历史上没有一位领导人,没有一个文件说集体经济不如个体经济,1993年宪法修改中才取消了“人民公社”的提法,这时离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已经9年了。1978年开始推行“大包干”到今天,30年过去了,现在老百姓看的很清楚,集体经济较之个体经济有明显的优越性。江苏华西村、兴东村、浙江上园村、腾头村、湖北洪林村、尧治河村、山东房干村、得利斯村、河南刘庄村、南街村、山西大寨村、皇城村、陕西阳山庄、辽宁西洋村等等坚持集体经济的村子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共同富裕,尽管这些村子也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应该没有什么人否认这些村子比小岗村这样的单干村强的多。这一切清楚的表明,中国农村改革应该走什么样的道路。
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必须学习共和国前30年的成功经验,学习30年来坚持集体经济的村子的成功经验。一些人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学习美国等国的模式,这是不合适的。应该明确美国等国的“合作经济”仍然是私有经济,不可能根本解决单干体制的严重问题。美国自己也承认“合作经济”问题重重,“首先,缺乏合理的计划。许多农业合作组织企业刚开始想法较好但缺乏细致的市场研究,或者缺乏足够的资金去发展,致使在运作过程中缺乏竞争力。第二,管理理念不切实际。热情和梦想是企业的动力,但有将企业引向不切实际的目标---对经营中市场的风险和代价估计不精确的倾向。第三、管理低效。在合作组织成立初始,缺乏专业人才和懂行人士去经营。第四、随着合作组织的发展,服务和经营的商品质量越来越差,不能满足市场消费者的需求”,显然,这些问题是致命的。而美国 “合作经济”的主要优点“市场型农业合作组织为主要的组织形式”其实根本不是什么优点。美国耕地是中国的两倍,粮食产量还没有中国多,这不能说明问题吗?为什么总有一些人看不到身边的东西呢?
近几年中国在土地流转的背景下掀起了一股土地私有化的歪风,胡说“国家政策应该从现有的事实上的私有化(即家庭承包制)再向前迈进一步,走向完全私有制,地权可以自由买卖”。 1978年到1984年建立的单干体制,事实上把土地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分割了开来,占有权仍然归集体,使用权私有化。尽管这种半私有制的单干体制不如公有的人民公社模式,也不如苏联集体农庄模式,但是比完全私有制的资本主义体制还是要强很多,突出表现是土地兼并受到了抑制。目前,无地农民只占中国农村人口的5%,和无地农民占农村人口20至30% 或更多的完全私有制的资本主义国家,如埃及、印度、巴西相比,这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人口。如果中国推行土地私有化,让“公司+农户”大行其道,必然导致严重的土地兼并,只会使少数人更富,多数农民快速破产,沿着农村凋敝和城市贫民窟化的道路走得更远。
我认为,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实现中国农村发展和农民共同富裕的道路应该是:废除单干体制,把承包下放的土地重新集中起来,让半私有制的土地真正归集体所有,在此基础上发展规模经济。主要通过兴修水利、改良土壤、培育良种等方法发展生态农业,严格禁止滥用化肥、农药、激素的化学农业。把私有化了的乡镇企业重新收归集体所有,在此基础上逐步重建工农一体,农民共同富裕的公社体制。走就地实现农村工业化、现代化的道路,在集体工业发展基础上逐步把农村合并改造成现代化的小城镇,实现城乡一体化,消灭城乡差别。最终目标是和城市一起逐步建立县联社、市联社、省联社、中国公社,实现高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当然,这一目标应该循序渐进,注意方式方法,不能操之过急,不过,希望不再有小岗村这样分田单干的严重曲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