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危机下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路径选择
发布时间 2009-08-12 浏览 24471 次
背景下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要选择。

  一、当前实施就近转移的必要性

  (一)直接原因——经济危机的爆发

  自经济危机爆发以后,东南沿海掀起一股股企业“倒闭潮”,大量中、小企业倒在了金融海啸的沙滩上。即使存活着的企业,为了维持生存、降低运行成本,也不得不大幅度裁员、减员。加上农民本身文化水平不高、素质低下、缺乏一技之长,只能从事最苦最累的一线生产,而一般企业裁员都是从一线工人开始。在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下,农民要想继续留在城市找到适合的就业岗位已变得十分艰难。对于找不到工作的农民工而言,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去支撑其在城市中生活的高消费和高成本,只能被迫离开城市,回到自己的家乡。

  (二)新农村建设的呼唤

  近年来,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越来越关心和重视,接连出台一系列“一号文件”应对和处理“三农”问题,从2004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到2005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从2006年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到2008年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到国家4万亿经济刺激投资计划中,也明确列出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民生工程的部分。可以说,国家对“三农问题”一如既往的重视,使农民看到了农村继续发展的希望,随着新农村建设进程的推进,必定需要更多的劳动力投入其中,这就为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提供了方便。

  (三)一些“传统”因素的制约

  这里所谓“传统”因素,是指那些已经被众多专家、学者反复强调和叙述过的一些因素,主要包括:一是农民工在企业内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不仅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作危险性高,而且工资水平低、时常被拖欠。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工作、生活环境着实让人担忧,往往厂房、宿舍、仓库三合一,室内空气混浊、粉尘弥漫、机器轰鸣,严重损害工人的身体健康,这些都加大了“异地转移”的成本和风险。二是受制度、政策的排斥,以户籍制度为核心和基础,以社会保障制度、就业制度等为框架而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对农村劳动力转向城市构成难以逾越的体制性鸿沟。农村劳动力虽然在城市就业,但是却总是受到城市和市民有形、无形的排斥、歧视,被迫成为游离于城市的“异乡人”,无法找到“家的感觉”。三是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对流出地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如流出地土地被搁置、抛荒,土地资源严重浪费;引发严重的农村家庭问题,“留守老人”缺乏照顾,老人养老难问题凸显;“留守儿童”由于缺少父母的关爱与呵护,人生价值观发生扭曲、产生严重的心理问题、学习成绩较差、社会交往能力弱;流动人员与配偶的长期分离,导致夫妻关系冷淡、感情弱化,影响家庭和睦。四是劳动力大量无序、非理性涌入城市,严重挑战着城市的公共产品供给能力,且对城市管理带来巨大压力。

  二、实施就近转移的载体

  (一)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就业潜力

  据有关专家估计,农业的充分发展、农业结构的优化可吸纳近一半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但是长期以来,在谈及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时,人们都一味强调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大中城市转移,而轻视、忽略了农业内部吸纳、消化劳动力的潜能和空间,事实上,农业内部仍然存在巨大的可挖掘就业空间和机会。当前,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一是借国家投资4万亿用于刺激经济的契机,大力发展、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中央已经明确指出,4万亿投资中,将有相当大的部分用于农村建设和农村民生工程的改善,随着国家投资资金的进一步落实,这些民生工程很快便会步入建设实施阶段,而这些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巨大人力投入,因此,借此机会能转移大批农村劳动力。

  二是顺应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充分发挥我国农村的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业产业和产品,如水果、花卉、畜牧业、奶类、蛋类等,这些产品与单纯的粮食种植相比,需要更多的劳动力投入,能更多、更好地吸纳农村劳动力。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合理推动局部地区的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这不仅能提高农业内部的劳动力吸纳能力,还能有效提高农业的效益和农民的收入水平。

  三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拉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效益。农业产业化,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户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系列化服务为手段,通过实施种养加、供产销、农工商一体化经营,将农业再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连接成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组织经营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和创新,它将传统农业由第一产业扩大、涵盖到第二、三产业,将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有机联系在一起,对于提高农民收入、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在“龙头”企业,它起到上连市场、下连农户的桥梁和枢纽作用,因此要进一步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和辐射力。同时引导企业做好农产品的精细加工、深加工、产品运输和销售工作,逐步健全农户与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合作机制,使农户和企业结成一个有机的利益共同体。在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需要大批人员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成品运输和销售等工作,这些都为农村劳动力提供了广阔的就业舞台。

  (二)继续强化乡镇企业的“蓄水池”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被称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奇迹”,是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天然“蓄水池”。一是乡镇企业大部分是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具有较强的吸纳劳动力的能力;二是乡镇企业吸纳就业的要求相对较低,适应我国农村现阶段劳动力的素质水平。发展乡镇企业的意义,不仅在于劳动力转移本身,而且在于它把转移劳动力、实现农村工业化、农村城镇化有机结合在一起,其意义十分巨大。当前,乡镇企业要化经济危机为发展契机:

  首先,积极承接大、中城市产业转移。东部发达地区的一些劳动、资源密集型企业,在经济危机以前,还能靠出口的拉动,勉强维持生存,但是在经济危机爆发以后,其产品出口受到很大影响,货物积压、销路不畅,可获利润越来越少,迫于劳动力成本、土地、资源等生产要素的制约,急需转移到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的中西部和广大农村地区。因此,各地乡镇政府,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托人力资源优势,积极创造条件,发展一批劳动密集型乡镇企业,这既是顺应产业转移的需要,也是农村工业化的必然要求,还是就近转移农村劳动力的现实要求。

  其次,要充分利用由于经济危机原因而被迫回流的那部分“人才”,重振乡镇企业雄风。之所以称他们为“人才”,是因为他们有在大城市、大企业务工的经验,有一定专业技术,又具有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的“切身体验”,与农村劳动力相比,具有较高的人力资本存量,因此,一旦让他们加入乡镇企业队伍,必定能极大推动乡镇企业的发展。

  (三)积极推进农村小城镇的发展

  农村小城镇与乡镇企业有着天然的联系,乡镇企业为小城镇建设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而小城镇的繁荣又为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要推进小城镇建设,就要合理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乡镇企业集中布局和发展,一方面,可以便于企业之间信息共享,形成良性竞争合作关系,增强整体实力和企业发展后劲,同时也节约了企业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成本;另一方面,也便于政府提供服务与管理,便于城镇功能的强化,便于消化、吸收更多农村劳动力,因为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和相对集中布局,必然导致非农产业人员的相对集中居住,从而增加对水、电、商品、服务、餐饮等的需求,这就为第三产业尤其是服务业的发展打下基础,带动商业网点、交通、销售市场等事业的繁荣和发展,这些都为容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由此可见,发展乡镇企业、建设小城镇与吸纳农村劳动力之间有着很强的连带、依附关系,乡镇企业的集中布局发展带动小城镇的成长、发育,小城镇的完善为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而乡镇企业的发展、小城镇的完善又带动吸纳大量农村劳动力,从而形成一种良性互动发展机制。

  三、实施就近转移的促进因素

  (一)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增加农村公共品供给

  目前,不少农村劳动力不愿意留在农村、小城镇发展,不仅仅是由于农村、小城镇的工资收入水平低,更主要的是他们追求和向往大城市中的精彩生活。长期以来我国选择了“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发展道路,国家对城市建设的财政转移支持远高于农村,致使无论是教育、医疗、社会保障还是公共基础设施、交通、文化、人民生活水平等各方面,城市和农村都不可同日而语。城市成为现代文明的中心和现代生活方式的代表,而广大农村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则异常落后。“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城市各方面的优越性,自然成为吸引农村劳动力的巨大拉力。因此,要想吸引劳动力就近转移,必须彻底改变城乡发展极不平衡的现状,尽可能地缩小城乡差距,尤其是公共产品和基础设施的差距,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农村吸引力。为此,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统筹规划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大力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抓好基本农田改造、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加大乡村道路、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安全用水、环境卫生、农贸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健全、完善农村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真正做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让农民享受到平等的“国民待遇”。

  (二)积极营造良好的回乡创业环境

  由于经济危机的原因,大量原本在城市打工的农村劳动力被迫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他们中间很多人凭借在外面的闯荡、历练,积累了大量的技术、管理经验,有着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具备了自己创业的条件和可能。因此,各地方政府应当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宽松的创业环境,对于回乡创业者,要给予土地、税收等方面的政策优惠,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要积极改善融资环境,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改革信贷制度,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难题;要树立小政府大服务的意识,强化市场、技术信息的服务职能,为创业者提供各种便捷服务。回乡创业者创办企业的繁荣发展,不仅能很好地留住一部分“回流”的人才,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而且,也能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有效的载体。

  (三)大力提升农村人力资本水平

  无论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还是促进乡镇企业发展、实现劳动力稳定和持续就地转移,都需要较高的农村劳动力素质。能否有效提升农村人力资本水平,已经成为能否真正将农村巨大的人口负担转化为宝贵的人力资源的关键。因此,应进一步做好提升农村人力资本水平的工作,以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的顺利、有效就近转移。

  首先,要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扭转目前农村基础教育与城市差距不断拉大的趋势,改变农村教育的弱势地位,这是提高农民自身素质的治本之措,关系到农村劳动力持续、稳定转移的大局,必须放在全局性的战略高度加以对待。目前要重点做好改善农村教育教学环境、优化农村教育基础设施、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实力和水平、保障农村教育必要的资金投入等基础性工作,以切实推进农村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

  其次,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做好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这对于迅速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水平、增强岗位适应性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各种职业技术学校的支援和扶持力度,增加财政投入,搞好职校的各种软、硬件设施建设。要严格按照“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原则,根据变化着的实际,动态设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方向,增强培训的针对性、适应性、效果性。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充分应用现代科技,提高培训效率。政府应主动承担教育经费和部分培训费用,把农村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保证农村人口享有与城镇人口同等的教育权利。

  (四)努力创造促使农村劳动力持续、有效转移的大环境

  第一,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农民之间土地流转行为。一方面,允许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为农民提供了有效的土地退出机制,能促使部分农民摆脱土地束缚向非农领域转移;另一方面,土地经营权的集中,也有利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农业整体效益。第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养老、失业等市场风险是转移出去的农民所必须要面对的,仅靠农民现有的收入是很难承受这些市场风险的,因此,应当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转移出去的劳动力提供有效庇护。要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逐步构筑起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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